我和你緣起於十月十七,緣滅於十月二十七。
短短的十天,真的愛過了嗎?為什麼還是要受那分開的苦…
更短都總算愛過,總會帶著一點點的苦,一點點的,微微的…
或許這是我期待的…沒有吵鬧,完美的愛情,
沒有一點妒忌帶來的酸,只有甜蜜。

習慣了短暫了嗎??想認真時又再失去…
苦…苦夠了嗎?還是要更苦…要多一點苦,多一點心痛,
才能肯定我認真的愛過和付出過…速食的愛情…另人麻木…
另人很累…再沒有耐力去談一段長的感情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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