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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去看他的日記…哈…或許我找到了分手的察因!因為你放不低他!!那為什麼要開始,最氣的是…兩人繼續互相關心!但女的已有別個!!那算是什麼??
我因為放不低所以要不停地愛,他因為放不低所以不再去愛…|那是何等諷刺!!雖然我懂…我明…最愛的出現了,不會再有別過能夠代替!!但我們總不能因為這點…不再去愛…
請不要再告訴身邊的他…不是你最愛的!他會很苦…就讓這一點收左心內!!一點也不要讓他發現!!
marycor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